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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下二战后德国对被侵略国家的赔偿。 最先提及战后赔偿问题的是雅尔塔会议上的斯大林,他提出德国赔偿200亿美元给美英苏三国,其中苏联要100亿,但这个提议被丘吉尔所反对,最终双方商议后决定在德国投降后再详细商讨此问题,但确定了赔偿可以以德国国家资源或劳动力的方式支付。 1945年5月,纳粹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盟军开始确立德国政治与地理的新秩序。同年7月17日至8月2日在德国的苏占区波茨坦(靠近柏林)塞琪琳霍夫宫举行召开的波茨坦会议上,与会者就战后秩序建立、战争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商讨。盟国估计整个二战欧洲各国的总损失约为2000亿美元,在美国的主张下赔偿的指导原则得到了确认:即赔偿由每个占领国从自己的占领区征收,德国只需要以资产、工业产品和劳动力的方式支付,但是这次会议并未规定德国赔偿的具体数额。在斯大林的建议下,波兰不列入德国赔偿分配方案,而由苏联所获赔偿的15%转交给波兰(实际未执行)。 最终在《波茨坦协定》中规定,作为德国的战后赔偿,盟国可以大规模拆除工业设备,没收工业产品,没收德国拥有的所有黄金和外汇,没收德国的所有版权、专利和商船。没收德国的所有外国资产,德国割让奥德—尼斯河以东领土给波兰作为苏联占领波兰领土的补偿。 波兰领土的二战中的变化,黄色为原德国领土 《波茨坦协定》执行最好的是在德国的苏占区里,所有私人的土地都被无偿征收,所有大型工业企业都被国有化,大量的工业设备被拆除并运走,大批的德国战俘被拉到苏联从事苦役。根据1945年美国国务院一份秘密报告《向苏维埃俄国转移军事研究和科学机构》中举的一个例子中提到“德国皇帝物理研究所整个研究所连同其他部门的设备,例如高压和X线设备,都被搬走了。这次搬迁包括最原始的家具,如水龙头、洗脸盆、门把手等,甚至连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这个名牌也被卸下带走了。” 由于德国的苏占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工业设备,导致民主德国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引发了大规模向西德的逃难潮,在冷战情况下为了凸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苏联在1953年决定正式放弃了对东德所有赔偿要求。苏联宣布包括劳动力和工业及设备的拆迁,东德共支付了42.92亿美元的赔偿给苏联。但根据1953年联邦德国全德事务部发布的苏占区赔偿统计报告,1945—1953年东德总共赔偿苏联的金额达163.13亿美元。 而在西方盟国占领区这边则相对好得多。1946年1月14日,18个西方盟国在巴黎签署了《巴黎赔偿协议》,规定了从西德获取赔偿的方式以及分配份额,以及德国弥补纳粹受害者和难民的赔偿义务。 在协议前的讨论阶段美英两国吸取了一战后凡尔赛条约对德国的巨额赔偿导致德国经济的崩溃和希特勒的快速崛起的教训。美英两国主张大规模放弃赔偿。最终决定各国只将本国领土内的德国资产没收作为赔偿。德国国家和私人的几乎所有海外资产产和商船都被没收纳入赔偿征收的范畴,德国近代来几个世纪的对外开拓和投资积累的海外财富荡然无存。除了法占区部分设备被拆除外,英美占区的工业设施得到保留。1951年盟国国际赔偿总署估算德国西部的盟国占领区总共的赔偿总额约为5.29亿美元,不过西德后来估计如果考虑到英美拿走的技术和专家的专利费用,赔偿总额约为48.43亿美元。 不过当时美国在1947年提出的一项欧洲复兴计划(马歇尔计划),至1952年美国总共给西欧国家提供124亿美元援助资金,其中西德方面获得了约12亿美元的援助。 1953年,成立的联邦德国和西方盟国在伦敦又签署了《伦敦债务协议》,根据协议,西德无需赔偿二战时期给各国造成的损失,只需支付战前遗债和战后债务,且可以通过生产的工业品抵价偿还。西德政府以此不但成功地减免债务,还借此打开各债权国对德国商品开放的大门,促进了德国出口业务的发展。 在《伦敦债务协定》签订前不久,联邦德国还和以色列签署了《卢森堡条约》。根据该条约德国向以色列提供价值30亿马克物资的赔偿,向"犹太人向德国索赔大会"提供4.5亿美元的现金赔偿。 此外,该条约还规定了联邦德国需要制定全新的“赔偿法”和“归还法”,对二战期间纳粹暴政受害者遭遇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此后德国议会在1953年颁布了《联邦纳粹受害者赔偿补充法》并于1965年完成的《联邦赔偿法最终修正案》。提出了对个人赔偿的规则,即“在二战期间,因反对纳粹或因种族、信仰及世界观不同而受到纳粹德国迫害,并在生命、肉体、健康、自由、财产等方面遭受损失的人,均有权向德国提出赔偿要求。”但个人赔偿是“属地原则”,即一个纳粹受害者能否得到赔偿取决于他在1952年之前是否生活在联邦德国境内,在境外的个人无法获取赔偿。对于犹太人则是当时在欧洲纳粹占领区存续4个月以上的犹太人,才可以向德国申请赔偿。所以这笔赔偿主要赔付给了二战后幸存的强征劳工和集中营囚犯,截止到2000年,德国总共支付这些人大约830亿马克。 (关于个人特别是犹太人的赔偿相当复杂,以后单写一篇) 1989年两德国统一后,德国总理科尔为了避免二战时那些国家会再次索要赔偿,特别搞了一个“2+4条约”(两个德国加上英、法、美、苏四国)。条约声明德国不再向单一国家支付二战赔款,也就是说不再接受其他国家的历史索赔。总体上讲,德国在国家级别上的二战赔偿并不多,甚至远低于日本在二战后的赔偿。 |

